光的十层理解-光是什么?

      这是在B站看到的一个视频,觉得讲的挺好,越看越看迷糊,越看越佩服前人卓越的智商,也惊叹于他们不断探索的精神。感谢原创!!!

 

提起光,我们首先能想到的是生活中“看见的光”,比如蜡烛燃烧发的光,太阳的光,星星的光,还有就是手机、电视的光……

当然,还有的人会想到一些我们看不见的光,比如医院拍的X光,光纤传输的光……

或许,还有一种常常被人们挂在嘴边的“你是我生命的一束光”,精神之光,哈哈……

进入主题。。。看能坚持到几分钟不睡觉      
  • 光的第一层理解:光就是光线

光是光线,非常符合普通人的理解,“线”表示我们对光的印象都是光沿直线传播,高中物理学的几何光学也是这么讲的,几何光学的四大基本定理:

  1. 光在均匀介质沿着直线传播;
  2. 光的反射角等于入射角;
  3. 光的折射遵从斯尼尔定律;
  4. 光程是可逆的;

根据这四大基础原理,能推导出非常多的光学现象,因此,把光当成光线,我们能非常清楚的预测到光的传播路径,也能解释大部分的光学现象。

 
  • 光的第二层理解:光就是粒子

第一层的理解,仅用数学总结了光的传播规律,但未对这些光学现象作出一个解释。几何光学告诉我们光会反射和折射,但没解释为什么光会反射和折射。

牛顿大神给出了一个似乎合理的解释:1687年,牛顿发表了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》,其中包括了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,以及三大运动定律。

  1. 牛顿第一定律(惯性定律):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(合外力为零)时,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,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。
  2. 牛顿第二定律(加速度定律):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,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,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。
  3. 牛顿第三定律(作用与反作用定律):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,总是同时在同一条直线上,大小相等,方向相反。

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能很好的描绘粒子的运动,所以牛顿就顺理成章的把光当成是粒子来解释所有的光学现象,并在1704年发表了《光学》,解释了光为什么会反射和折射,也解释了牛顿自己发现的色散现象。

牛顿认为,光会被反射,就像小球会被反弹一样,遵从牛顿第三定律,而光会折射,是因为水面与光球之间存在引力,水面吸引了光球向法线靠近,所以才导致了折射现象的发生。

至于光的色散,则是因为不同颜色的光球有不同的质量,它们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引力影响,所以导致了折射率的不同,比如红球的质量最小,他受到的引力是最小的,所以导致了红球的折射率最低。

牛顿的微粒说统治了整整100年,并未受到任何挑战。

  • 第三层,光就是波

1803年,托马斯杨进行了双缝干涉实验,光通过双缝后在观察板上产生了明暗相间的条纹,这意味着光能互相抵消,并制造黑暗。

由于牛顿微粒说解释不了光能制造黑暗这个现象,所以光的波动说再次回到大众视野,因为光的波动说能很好的解释干涉现象。

波动说如何解释干涉现象:

 光是波,所以有波峰和波谷,当波峰与波峰相遇时,它们会相互加强并形成亮带。当波峰和波谷相遇时,他们会互相抵消并形成暗带。在考虑光的波长后,能够计算出亮带和暗带所出现的位置。所以把光当成时波,能很好的解释干涉和衍射现象,也能解释光为什么能制造黑暗

   

不仅如此,光的波动说也能解释光的反射与折射现象,根据惠更斯原理,波前的每一点会发出次波,而这些次波会互相干涉,叠加后形成新的波前,所以惠更斯原理能推导出反射现象和折射现象,似乎看起来光的波动说又比牛顿的微粒说更合理。         

  • 第四层 光是电磁波

第三层提到了光是波,但没有说清楚光是横波还是纵波。

1809年,马吕斯在实验中发现了光的偏振现象,这意味着光是一种横波。但当时的物理学家对于偏振的本质还是不清楚。

1865年,詹姆斯麦克斯韦提出了麦克斯韦方程组,这个方程组总结了所有电与磁的现象,完成了电与磁的统一。

有趣的是,他的电磁理论,预言了电磁波这样一个东西,他计算这个电磁波的速度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:电磁波的传播速度与当时测量的光速是几乎相等的。于是,麦克斯韦大胆推测光是一种电磁波

如果光是电磁波,那么光的本质上就是同相振荡且互相垂直的电场与磁场,因此,光的偏振方向是电场方向。光的电磁理论很好的解释了偏振现象。

不仅如此,之前的几何光学以及惠更斯原理,仅仅是用数学来推导光学现象,而电磁理论则是注重光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。

根据光的电磁理论,光的电场能让介质里的原子发生极化,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光学现象,所以光的电磁理论能真正解释为什么光会反射和折射。把光当成电磁波,能解释经典波动理论解释不了的色散现象。

此外,根据电磁理论,震荡中的带点粒子能产生电磁波,所以解释了光的产生机制,不仅如此,电磁理论也用频率重新定义了光,也就是电磁波可以按照频率来分类。比如,日常生活中所见的光只是电磁波的冰山一角,可见光以外,还有伽玛射线,X射线,紫外线,红外线,微波等。

这意味着,我们日常所见的光与无线电波本质上就是同一个东西,所以,光的电磁理论带来了几个新的结论:

  1. 光的微粒说彻底被打败,因为偏振不可能出现在粒子身上;
  2. 光并不是超距作用,光需要时间来传播;
  3. 光会反射,折射和色散是因为光与物质里的原子发生相互作用;
  4. 电磁理论解释了光的起源,也就是光的产生机制。

光的电磁理论,更进一步完善了光的波动说,看起来关于光已经认识的差不多了。

         

  • 第五层 光速是不变的

根据经典力学,任何一种波都需要传播介质, 声波的传递需要空气,水波的传播需要水。

 同样的,由于光是一种波,物理学家认为光的传播也需要介质,于是,物理学家们就假设宇宙中到处散布着一种称之为以太的物质,而这个以太则是作为光的传播介质。根据当时人们的理解,以太是绝对静止的,如果地球以每秒30公里的速度围绕着太阳公转,就必然迎面受到每秒30公里的以太风。

为了寻找传说中的以太,两位美国物理学家阿尔伯特.迈克尔森与爱德华.莫雷进行了一场以太风的测试,虽然不能直接观测或者测量到以太风,但还是可以通过测量光速来验证以太的存在。光是依靠以太传播,按照当时的推测,不同的方向上测试的光速应该是不同的,换句话说,逆向与以太的光理应慢于正向于以太的光, 然而实验结果却显示,不同方向的光速并没有任何差异。

即便如此,当时的物理学家还是坚信以太的存在,他们甚至认为以太被地球拖拽了,所以测量到的光速并没有任何差异。

虽然这个迈克尔森-莫雷实验,并不足以推翻以太假说,但是这个实验带来了一个非常荒谬的结论:那就是真空中的光速对任何观察者来说都是相同的。

1905年,爱因斯坦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,那就是抛弃以太,以光速不变原理和狭义相对性原理为基本假设,建立了狭义相对论。其中的光速不变原理就是指真空中的光速,对任何观察者来说都是相同的。

这个光速不变原理,带来了非常多的有意思的后果,比如著名的钟慢效应,尺缩效应,同时相对性,以及有质量的物体不能达到光速。不仅如此,经典物理学就是因为狭义相对论的诞生而得到修正:

通过狭义相对论,物理学家们额外总结出了光的几个特性,就是第六层的理解。         

  • 第六层:光是光子

光的电磁理论似乎能解释几乎所有东西,但还是有一点是电磁理论解释不了的。那就是光电效应,当光束照向金属板时,金属板的电子会被打飞,但是当时的物理学家们发现到这个实验存在两个问题:

(1)被轰飞的电子动能只和光的频率有关,和光强没关;

(2)如果光的频率低于某个阈值,无论光有多强,都不会发生光电效应。

这现象在当时是匪夷所思的,这是因为波动理论认为,不论红光蓝光或紫光,只要光的振幅足够大,或照射时间足够久,都能产生光电效应,就如同一个人搬不动的重物,可以让两个人来搬,人多总能把重物抬起来,然而实际情况下,再强的低频光或者是非常久的照射时间,也无法让电子离开金属板,只有高于某频率阈值的光才能让电子离开金属板。就好比搬重物时附加了两个限制条件:

1、一个人一次只能搬一个重物,不允许两个人搬;
2、只有特定年龄或以上的人才能搬起重物;

如限定13岁以上的人才能搬起重物,那么无论来多少13岁以下的小孩都抬不动重物,因为一个小孩子一次只能一个人搬,不能全部人一起搬。

因此,爱因斯坦通过以上的实验,提出了光就是一种粒子,也就是光量子,俗称“光子”。如果把光当成是粒子,就能很好的解释光电效应:

  1. (单个)光子的频率和能量有关,频率越高,能量越大。这解释了为什么只有频率达到某个阈值,才能轰飞电子;
  2. 电子一次只能吸收一个光子,这解释了为什么再强的光,或再多的光子也轰飞不了电子,爱因斯坦的光量子假说,完美的解决了光电效应问题,他也因此获得了1921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,这也让光的微粒说重新占据了舞台。   

通过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和光量子假说,物理学家们额外总结出了光的几个特性:

  1. 光速不变(真空);
  2. 光子的质量为零。因为有质量的物体不可能达到光速;
  3. 光子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;

因为以光速运动的物体的时间是静止的,所以光子的寿命是几乎无限的,是不会衰变的,是宇宙中最稳定的存在,这就是为什么137亿年前的光子依旧在宇宙中传播着,对于光子而言,光子从发射到吸收是瞬间发生的事。       

  • 第七层 光即是波又是粒子

因为爱因斯坦,光的微粒说重新回到了大众视野。但并不代表波动理论被推翻了,因为仍然需要波动理论来解释干涉现象和衍射现象。为了同时保全光的波动理论和粒子理论,物理学家们索性提出了光即是波又是粒子的概念,也就是所谓的波粒二象性。  

那既是波又是粒子的光是什么样的呢?

按照当时人们的理解,光是由无数的光子组成的,而光束本身具有波动性,就好比无数的水分子形成了海浪,而海浪本身具有波动性。同样的,光子组成光束, 光束具有波动性,这也是第一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。

波粒二象性(版本1)

然而,1909年,杰弗里.泰勒爵士进行了一项与传统双缝干涉实验不同的实验,这个实验的特殊之处是在于他是让光子一个个的通过狭缝,令人惊讶的是,最终他发现这个实验仍然产生了明暗相间的干涉条纹。

这意味着,一个光子可以同时通过两条狭缝,自己与自己互相干涉。当时候的物理学家还能勉强接受这个实验结果,这是因为光的本质是电磁波,单个光子也是电磁波,由于单个光子能被双缝平分,所以一个光子可以同时通过两条狭缝,这一套说法就是第二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。

波粒二象性(版本2)

可惜的是,随后的电子双缝实验,推翻了这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,这是因为,电子并不是电磁波,但电子一个个通过狭缝后,依旧出现了明暗相间的干涉条纹,所以这时诞生了第三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,也就是光有时会展现波的性质,有时会展现粒子的性质,取决于实验的种类。

     

波粒二象性(版本3)         

虽然这个版本是比较常见的解释,但是这个版本的说法存在一个问题,为什么光子可以有意识的选择什么时候展现波的属性还是粒子属性?虽然这个问题是可以被解释的,但是这将会复杂化我们对光的理解,这是物理学家不愿意见到的情况。  

如何正确理解波粒二象性呢?

光子本身确实是一种波,但不是所谓的光子波,而是概率波。在双缝干涉实验里,一个概率波的两个波前同时的从两个狭缝,以同心圆的图案传播出去,也就是一个概率波分为两个概率波,两个概率波发生叠加后,会决定光子在探测屏上有可能所出现的位置,而这个概率分布恰好就是探测屏出现的明暗相间的干涉条纹,光打在探测屏后,波函数会坍缩,并有了一个确定值,而这个确定值就是所谓的粒子,因此,把光当成是波函数,波函数坍缩后变成粒子这一套说法就是第四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,也是目前比较主流的一种说法。         

第四个版本的波粒二象性
  • 第八层 光能制造物质

根据粒子标准模型,基本粒子之间能相互转换。

例如在β衰变中,中子能转变为质子,而这个过程会伴随一个电子和反电子中微子。这是因为自然界强制要求,所有的物理过程,必须满足质量或能量守恒定律,反应前后的能量必须是相同的,但是质子的重量是电子的1830倍,一个质子也不会变成1830个电子,因为自然界所有的物理过程还必须满足一条守恒定律,也就是电荷守恒定律。一个质子变成1830个电子的电荷是不守恒的,所以这个过程是不会被自然界允许所发生的。

除了这两个守恒定律外,自然界还会要求所有的物理过程必须满足某些守恒定律,就是为了限制某些荒谬的物理过程发生。

1927年,英国物理学家保罗.狄拉克在他的狄拉克方程间接发现了反物质的存在。

而这个反物质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物理现象,那就是当物质和反物质相遇时,两者会湮灭并产生高能光子。反过来说,两个光子相撞后也能产生正电子和反电子,而这个物理过程是被允许的。这其中有两个原因:

第一:这个物理过程满足守恒定律,所以这个物理过程是被允许的;
第二:由于基本粒子一般上都满足时间反演对称性,所以湮灭这个过程是可逆的,湮灭反应反过来就是成对产生;   

而光能制造物质这个现象,已经在1933年的实验中证实了,英国物理学家帕特里克.布莱克特,也因此获得了1948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。

光能制造物质这个现象,让物理学家重新思考了物质的定义和边界,最常见的问题就是:

光可以算是一种物质吗?      
  • 第九层:光是虚粒子

第五层提到任何一种波都需要介质来传播,但是光不需要任何介质来传播,所以当时候的以太假说就被抛弃了。

不过,量子场论似乎为我们找到了类似光的传播介质,也就是电磁场或者我们可以称为光子场。量子场论是这样描述宇宙的:我们的宇宙到处充斥着不同种类的量子场,比如电子场,夸克场,希格斯场和光子场等等。量子场的激发就是我们所谓的粒子,比如电子场的激发就是电子,光子场的激发就是光子,以此类推,宇宙中所有的物理现象,都是这些量子场或量子场之间的相互作用。有趣的是,就算是真空,这些量子场依旧存在,所以真空并不空,不仅如此,在没有任何激发态的情况下,这些量子场也不会保持能量为0的场值,而是有一定的涨落,量子场就像一件有皱痕的桌布,不能做到完全平直。           

根据量子场论,真空中会凭空出现大量的虚粒子对,一正一反,然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湮灭消失。

这现象是违反能量守恒定律的,但这又是被能量时间不确定性原理允许的,而这现象已经被实验证实了,比如在卡西米尔效应中,真空中两片中性的金属板会出现吸力,这是因为虚光子以驻波的形式存在两个金属板之间,所以两个金属板之间产生了吸引力,而这个实验证实了虚光子的存在。

不仅如此,我们能用虚光子来解释,为什么两个电子之间存在排斥力?

根据经典力学理论,两个人互相丢球时会交换动量,他们会因为反冲作用,而慢慢的远离彼此,同样的,根据量子场论,两个电子之间会不断地交换虚光子以及交换动量,从而导致了电子之间的互相排斥,所以虚光子就是传递电磁力的力载子,光子场的激发就是光子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光子场就是光子的传播媒介,而光子场的涨落就是虚光子,虚光子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传递电磁力。             

     
  • 第十层 光是规范玻色子

对称性:假设有一个系统,有非常多的正方形,如果施加全局变换,也就是让他们同时旋转90°后,得到了相同的系统,那么这个系统就满足全局对称性。

可如果施加局部变换,让他们各自以不同的角度旋转后,得到不同的系统,那么这个系统就不满足局部对称性。

假设有另一个系统,有非常多的圆形,全局变换和局部变换都满足对称性。

从这里可以看出,一个系统满足全局对称性不一定满足局部对称性,而满足局部对成性就一定满足全局对称性。局部对称性是比全局对称性更强大的对称性,局部变换是比全局变换更苛刻的变换。

几乎所有的物理学家,都相信着一种非常强大的对称性,也就是规范对称性,而这个规范对称性属于局部对称性。

规范变换就是在时空上每个点进行不同的变换,如果某个量子场在规范变换下保持不变,那么这个量子场拥有规范对称性。

举个例子,光的本质是电磁场,而电磁场是被电磁四维势描述的,电磁四维势是由电场和磁场组成的,准确来说是电势和磁矢势,但这个电磁四维势并不是可观测量,也就是所无法通过实验直接测量出这个电磁四维势。虽然电磁场本身是不可观测量,但是电磁场本身还是存在一些可以被实验测量的物理量,比如电荷、能量、电场、磁场等。

就算我们对电磁四维势进行了规范变换,也就是时空上的每一个点改变了电磁四维势,我们在实验中所测量到的电场和磁场是不会改变的,所以电磁场满足规范对称性。

以上是经典电动力学的规范对称性,这里的规范变换只是为了选取一个合适的规范或者基准,来简化计算过程,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。而规范场论里的规范对称性,才是现代物理学的核心,他是能帮我们解开宇宙奥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。

根据诺特定理:每一种对称性都有对应的一个守恒定律,比如:

空间平移对称性,对应动量守恒定律;

时间平移对称性,对应能量守恒定律;

同样的,在规范场论里,每一种规范对称性必定会引起一种力或者相互作用。

而规范场的加入,能保全基本粒子的规范对称性,举个例子,电子的波函数是由狄拉克方程描述的,而相位就是波函数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。电子的波函数在全局相位变换下时不变的,所以这个对称性给了我们电荷守恒定律。但是电子波函数在进行局部相位变换后,对称性被打破了,所以为了保全电子场的U(1)规范对称性,我们必须引入一个新的力场,也就是光子场。            

 这里有两个非常有意思的点:

第一:在修正薛定谔方程后(为了保全规范对称性),重新发现了电磁场的存在;

第二:似乎找到了电荷的起源。

这是因为任何一个带电的基本粒子,会与电磁场发生相互作用,并且被赋予规范对称性。反过来说也是成立的,为了享有这个规范对称性,电磁场必须存在,粒子必须带电荷才能与电磁场发生相互作用。这三者被规范场论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了,因此,为了满足电子的规范不变性,我们必须引入电磁场。            

 

物理学家通过规范场论重新发现了光子场的存在,规范场论还能预言其它相互作用,以及规范玻色子的存在。

至于为什么自然界会满足规范对称性,没人知道。物理学家们只是把这个现象当成一个实验事实,以规范场论为基础来描述相互作用,甚至是预言新的粒子。

规范场论似乎能解答三个问题:
  1. 为什么光子只有一种?这是因为电磁场是属于U(1)规范对称性,生成元只有一个,所以光子只有一种;
  2. 为什么光的质量是0 ?这是因为有质量的光子会打破规范对称性;
  3. 光的存在意义是什么?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全带电粒子的规范不变性,所以光子场必须存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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